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08〕16号)、《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08〕5号)和《广东省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学组发〔2009〕13号),以及学校《中共肇庆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肇学委[2009]3号),结合思政部的实际,制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坚持实践第一、质量第一、群众满意第一,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思政部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把思政部党总支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扎实工作,努力取得思想成果、实践成果、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有新提高,发展水平有新提升,体制机制创新有新突破,解决突出问题有新进展,党的建设有新成效。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正确的办学理念、发展思路和改革措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思政部各项工作之中。
1、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发展意识。紧密联系实际,加强理论学习,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高等教育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对事关思政部科学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形成共识,确立符合我部实际的科学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发展思路,研究修订我部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